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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2023-2025年)》,其中提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逐步推动出租车(含网约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替代,加快轻型货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有序推广营运类新能源中重型货车,鼓励私人购买及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推动氢能源汽车应用和加氢站建设。

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在运输装备中的应用,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标准化、充电网络互联互通。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东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2023-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东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

(2023-2025年)

为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东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

一、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一)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企业为主体,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以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为支撑,持续推进绿色化改造升级,推动产业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力争布局一批战略性产业项目。以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食品、造纸五大支柱产业和家具、玩具、化工、包装印刷四大特色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电子、机械、纺织等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选择一批绿色低碳基础好的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工业园区、企业(项目)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

(二)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建立管理控制清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分类处置、动态监管。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增量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对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实施节能监察,推动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加大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和生态园区的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力度,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业布局,新建、扩建石化、化工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推行生产废水再回用,锅炉、除尘、绿化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三)加快燃料原料清洁替代

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形成西北区、西南区和东区三大区域以天然气热电联产为主的清洁发电基地。逐步、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优先保障公共交通示范项目需求。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在全市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广电弧炉、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在松山湖、滨海湾等重点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园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市政污水处理厂,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等,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四)大力推行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

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以火电、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进和落后清单,系统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建立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清单化制度,进行台账化管理。进一步拓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范围,围绕市内重点任务,在VOCs排放重点企业、石马河及茅洲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环保专业基地内的重污染企业范围内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发展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开展玻璃、陶瓷等行业升级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氨氮等污染物。推动制浆造纸、发酵、印染、电镀等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工艺技术改造,削减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物。深入推动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构建清晰的循环经济产业,从产业连接循环化、用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清洁生产普及化等方面,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重点推动粤海装备产业园、滨海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及水乡新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二、切实加强农业清洁生产

(五)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新模式

大力实施种植业清洁生产工程、清洁养殖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监控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煤改气,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落实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开展太阳能光热应用。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为重点,深入推行农业清洁生产,逐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

(六)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减量

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规范化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绿色农资”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按照绿色、生态、高效的要求,鼓励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休耕和轮作,推行清洁生产、种养循环等生态农业。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加强饲料生产经营指导和监管,持续推进饲料“禁抗”,鼓励替抗饲料的研发。加强兽用抗菌药治理,开展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兽药经营追溯系统管理,落实二维码追溯制度。

(七)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

推广测土施肥、水肥一体化施肥、化肥深施等先进技术,配合施用有机和无机肥,建立良好的耕作制度。推广先进的农药施用方法和技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加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力度,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加强拖拉机源头监管,定期为当地农户免费办理拖拉机入户和年检。加大农艺节水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水肥资源利用率。实施农业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加强温室大棚、喷滴灌系统、沼气工程等设施农业装备建设,引入先进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以及污染物处理设施,减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在荔枝、香蕉、蔬菜、花卉等产业领域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推广健康生态水产养殖模式,巩固和扶持全市传统特色精品水产养殖,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八)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推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回收机制。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台账管理,强化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指导,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提倡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推动建立市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探索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加强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结合发展。

三、加快推行服务业清洁生产

(九)强化重点领域节能节水

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鼓励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领域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推动餐饮、娱乐、住宿、仓储、批发、零售等服务业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等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加强项目源头管理,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含有海绵城市专章,海绵城市相关工程里的雨水资源利用率指标作为重点审查内容。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促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督促公共机构做好节水改造和节水技术、器具的推广应用。

(十)积极发展绿色餐饮

推广可循环利用餐具,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鼓励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塑料替代产品。推进餐饮节约常态化,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反对食品浪费,供应小份菜,提示适量点餐,提供分餐服务,提醒餐后打包。推动中央厨房示范建设,推广应用“生产基地+中央厨房+直营网点”的供销模式,依托一批大型食材供应链及中央厨房项目、食品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开展中央厨房示范建设,提升产业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培育、遴选一批绿色餐饮典型。支持行业协会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组织餐饮企业总结推广绿色餐饮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生活、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落实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目标,餐饮、娱乐、住宿、物流、批发、零售等服务性企业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改善服务规程,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全市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外卖、快递等行业包装减量与可降解包装替代、包装物循环利用,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充分发挥大型品牌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引领作用,推进绿色采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和污染物产生。重点抓好“9218”工程目标任务落实,力争市内实现绿色包装全面应用,提升循环中转袋、循环包装箱等可复用包装的应用比例。加强邮政业用品用具质量监管,动态管理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强化产品抽检结果运用和公开曝光力度,提高快递包装绿色认证产品应用比例。

四、大力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

(十二)推动新建建筑用能清洁化低碳化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超高超大公共建筑项目,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等建筑中应用,积极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进建筑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推广全装修,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推进装配化装修技术在公共住房以及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提高装修品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设,鼓励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项目因地制宜按超低能耗标准进行建设。

(十三)强化既有建筑提质改造

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广实用型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应用。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老旧小区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尊重居民意愿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强化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对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主体责任,推动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绿色建筑运行能耗、环境数据收集统计,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管理制度完备、围护结构完好、设施设备和相关系统运行正常、节电节水和环境指标达标、排放和处置符合规定等要求。推进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及节能管理工作建设力度,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示范工程,加快重点耗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十四)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对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的统筹,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培育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经验的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咨询机构,鼓励本地龙头构件生产企业、装配式咨询单位、施工企业资源整合,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快速发展,实施从设计、构件生产、现场安装施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行全链条信息化管控,提升装配式建筑管理水平。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推动施工现场优先使用节能灯具,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污水、建筑垃圾等纳入建筑业清洁生产管理范畴,推动建设一批建筑领域清洁生产企业。持续推进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节水“三同时”管理。

(十五)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加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装备研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出台进一步推进东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明确使用部位、应用比例等具体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再生细粉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技术等研发。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等新型绿色建材,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加大日常检查和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力度,加大对涉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建立房屋建筑工程(含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加强拆除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推进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运营管理。

五、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清洁生产

(十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组织方式

推动新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强化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重点推进智慧交通小脑、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建成交通领域信息数据高度覆盖、深度融合、共享共用,指挥联动、业务协同的智慧交通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系统整合常规公交、轨道交通体系,推动高效衔接换乘,全面提升公共交通出行便捷性,研究建立电子套票、月票等方式优化公共交通票价体系,鼓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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